question-icon 公司让转正后才缴纳一金合法吗?

我入职了一家公司,公司说转正之后才给缴纳公积金,可我看大家都说入职就该交。我不太懂这个规定,就想问问公司这种让转正后才缴纳一金的做法到底合不合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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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这里所说的“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 从法律规定来看,公司让转正后才缴纳住房公积金是不合法的。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这意味着,只要单位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不是以是否转正为前提条件。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无论职工是处于试用期还是转正之后,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因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如果公司存在转正后才缴纳公积金的情况,职工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其按照规定及时补缴试用期的住房公积金。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公司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对公司处以罚款。通过这些途径,职工可以维护自己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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