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给上五险不给上一金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给我们缴纳了五险,但是一直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合法,想了解一下单位只给上五险不给上一金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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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公积金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五险”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 对于五险,它是社会保险的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给员工缴纳五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不缴纳五险是违法行为。 而关于住房公积金,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虽然住房公积金同样具有强制性,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用人单位可能因为各种原因未为员工缴纳。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员工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单位只给上五险不给上一金,五险部分是必须要缴纳的,若未缴纳则违法;而住房公积金单位也有义务缴纳,若未缴纳,员工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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