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在房屋交付才一年就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合理吗?
我家房子才交付一年,物业就说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我不太明白,房子这么新怎么就需要用这笔钱了,动用公共维修基金有什么条件和规定吗?这笔钱动用会不会很随意,我想了解下物业这样做合不合理。
展开


首先,公共维修基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从法律规定来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条件。房屋交付才一年,很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通常还在建设单位的保修期内。一般来说,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明确规定,例如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等。 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房屋交付仅一年,物业提出动用公共维修基金,需要严格审查是否存在特殊情况使得相关设施设备超出了正常的保修范围。若属于保修范围,应由建设单位履行保修责任,而不应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如果物业想要动用公共维修基金,还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且要向业主公示维修计划、费用预算等相关信息。如果物业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动用公共维修基金,业主有权拒绝,并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