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否属于诺成合同?
我签了一份租赁合同,不太懂诺成合同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租赁合同属不属于诺成合同。想了解下从法律上来说,租赁合同到底是不是诺成合同,这对我这份合同有啥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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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诺成合同这个概念。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也就是“一诺即成”的合同。这种合同的特点在于,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合同即告成立,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租赁合同是典型的诺成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当出租人和承租人就租赁事项,如租赁物、租金、租赁期限等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租赁合同就成立了,并不需要出租人实际交付租赁物或者承租人实际支付租金。 例如,你和房东商量好了租一套房子,约定了租金每月 2000 元,租赁期限为一年,双方达成了这样的共识,租赁合同就成立了。即便房东还没把房子钥匙交给你,或者你还没支付第一个月的租金,合同依然有效。 明确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一方面,合同成立后,双方都要受到合同的约束,如果一方违反约定,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东在合同成立后又把房子租给别人,就构成违约,要对承租人进行赔偿;另一方面,对于承租人来说,合同成立后就享有要求出租人按照约定交付租赁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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