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我租了套房子,和房东签了合同。但不太确定这房屋租赁合同是不是要式合同,不太懂要式合同具体是啥意思。想了解下房屋租赁合同属不属于要式合同,有啥法律依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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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理解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我们首先要明白什么是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也就是说,这类合同需要按照特定的形式来订立,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法律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这就符合要式合同的特征。所以,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然而,如果房屋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法律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既可以选择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来约定租赁事宜。因此,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 综上,房屋租赁合同是否为要式合同,取决于租赁期限。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是要式合同,而租赁期限不满六个月的则不属于要式合同。这样规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避免在租赁过程中因没有明确的书面约定而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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