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合法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发现公司给我缴纳公积金是按照最低基数来交的。我觉得这样我的公积金账户里钱就少了,以后买房贷款也可能受影响。我不太清楚公司这么做合不合法,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这种操作是否被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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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从规定来看,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应该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公司不按照职工实际工资,而是直接按照最低基数来缴纳公积金,这通常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这样做会使职工本应获得的公积金权益受损,比如在购房贷款时,公积金账户余额少可能导致贷款额度降低。 不过,如果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实低于当地规定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那么公司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公积金就是合法的。因为当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也兼顾企业的合理负担。 如果职工发现公司存在违规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公积金的情况,可以先和公司进行沟通协商,要求公司按照规定调整缴存基数。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举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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