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贷由父母每个月转账还款,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婚后买了房,房贷一直是我父母每个月转账帮我们还。现在我们感情出了问题,面临财产分割,我想知道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我担心会有纠纷,所以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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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婚后房贷由父母每个月转账还款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也就是说,如果父母和夫妻之间有明确约定该出资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就按照约定来。若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相应部分可能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约定赠与夫妻双方,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就要看房屋产权登记情况。要是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根据相关法律精神和司法实践,一般会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该房屋倾向于出资方子女,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分割的。如果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通常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即便房贷是父母转账还款,但如果房屋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共同使用等,在认定时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夫妻双方是否对房屋有实际的管理、维护等贡献。总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仅依据房贷还款方式,要结合多方面因素和证据来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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