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班费是否需要纳税?
我工作经常上夜班,单位会给发夜班费。我不太清楚这部分钱需不需要纳税,要是纳税的话,是怎么个纳法呢?也不知道相关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想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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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班费是否需要纳税,这得结合具体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个人所得税这个概念。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简单来说,就是个人取得的各种收入,在达到一定标准后,需要向国家缴纳一部分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一般情况下,夜班费属于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补贴收入,会被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中。 当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加上夜班费等其他相关收入,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如果还有余额,那么这部分余额就需要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过,如果个人的整体收入(包含夜班费)在扣除上述各项后没有达到纳税标准,那就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比如,小李每月工资收入是5000元,夜班费有500元,他有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那么他应纳税所得额为5000 + 500 - 5000(每月减除费用标准) - 2000 = -1500元,小于0,这种情况下小李就不用为夜班费和工资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果小赵每月工资8000元,夜班费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其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 + 1000 - 5000 - 1000 = 3000元,这3000元就需要按照对应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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