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继续还个人房贷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婚前买了房,有房贷。现在结婚了,还在继续还房贷。我有点担心这婚后还的房贷部分会不会算夫妻共同财产。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是怎么认定的,这对我以后的财产情况有影响,所以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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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结婚后继续还个人房贷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些基本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一方贷款买房,婚后继续还贷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也就是说,如果是婚前一方付首付买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是算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婚前一方付了30万首付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房子增值了,那么这20万的还贷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增值价值是夫妻共有的。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后还贷的钱是用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用婚前的存款单独还贷,并且能清晰证明资金来源,那么这部分还贷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就可能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这种情况在实践中需要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所以,结婚后继续还个人房贷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看还贷资金的来源以及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因素。如果涉及到财产分割等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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