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有按揭,婚后算共同财产吗?怎么算?
我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婚后还在还房贷。现在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婚后算共同财产吗?如果算的话又该怎么算呢?我不想因为这个以后产生财产纠纷,所以想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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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判断婚前按揭购买的房子在婚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计算,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夫妻双方有关于该房屋的书面约定,明确房子的归属和权益分配,那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这种情况下,就依照约定来确定房子是否为共同财产以及如何分配。 若没有约定,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里共同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部分,计算方法一般是先算出共同还贷金额占总购房款(首付 + 贷款总额)的比例,再用这个比例乘以房子的增值部分(离婚时房子价值 - 购买时房子价值),得出的就是共同还贷对应的增值部分。 总之,婚前按揭房婚后的归属和计算比较复杂,涉及多种因素和法律规定。如果遇到具体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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