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结婚前房产证只写一个人,是否属于单独所有?

我准备结婚了,房子是婚前买的,房产证上只写了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在法律上到底是不是我单独所有呢?万一以后有纠纷,会不会有什么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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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结婚前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属于单独所有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该房产是一方在婚前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并且房产证上只登记了这一方的名字,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单独所有。因为从购房资金来源和时间来看,都是其个人在婚前的行为,与婚姻关系无关,所以其所有权是明确属于该方的。 其次,如果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然后以个人名义办理了贷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支付首付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不完全属于单独所有。对于婚前支付的首付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支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还贷就使得另一方对房产也有了一定的权益。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就对这种情况做了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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