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商品房买卖是否合法?
我打算买套预售商品房,可又有点担心这种买卖合不合法。毕竟房子还没建好,要是不合法,我的钱不就打水漂了。我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来说,预售商品房买卖到底正不正规,有没有法律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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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商品房买卖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合法的。预售商品房买卖,通俗来讲,就是房地产开发商把正在建设中、还没完工的房屋预先出售给购房者,购房者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是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是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只有满足上述这些条件,房地产开发商才能够进行商品房预售。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所以,购房者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一定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特别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遇到没有预售许可就卖房的情况,购房者要谨慎对待,避免遭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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