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半小时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
我在上班前半小时突然发病,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了。家里人都很悲痛,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我们对这方面法律不太懂,就想知道上班前半小时突发疾病死亡到底算不算工伤,能不能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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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上班前半小时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关键在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一般情况下,上班前半小时并不属于正式的工作时间。 然而,如果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比如,劳动者提前到岗是为了进行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工作,并且在从事这些预备性工作的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这里是“受到事故伤害”,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符合从事预备性工作的情形,突发疾病死亡也有可能类比适用此条规定。 不过,如果仅仅是在上班前半小时到达单位,处于休息、等待上班的状态,没有进行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活动,这种情况下突发疾病死亡通常很难认定为工伤。 所以,上班前半小时突发疾病死亡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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