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发病请假回家48小时内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在上班的时候感觉身体不舒服,向公司请假后就回家了,结果在48小时内不幸去世。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啊?主要就是想了解下认定工伤的具体标准和流程这些方面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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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上班发病请假回家48小时内死亡这种情况不一定属于工伤。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不要求和工作有关联。而且“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 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的,认定为工伤通常没有争议。但如果突发疾病并未当场死亡,最高法院认为,上述条款主要针对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不能坚持工作,需要紧急到医院进行抢救的情况。要是在回家之后再到医院救治或突发疾病死亡的,一般不属于这一条规定的适用范围。也就是说,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发病或者自感不适,但未送医院抢救而是回家休息,48小时内死亡的,通常不应视同工伤。 不过,每个案件都有其具体情况,工伤认定部门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如果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概念:视同工伤:是指本来不属于典型的因工作原因直接导致的工伤情形,但基于特定的法律规定,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按照工伤来处理,享受与工伤相同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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