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打算结婚,对象婚前买了套房子当婚房。我想知道,万一以后婚姻有变故,这套婚前买的婚房会不会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啊?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就怕自己权益受损,想弄清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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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婚前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多种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通常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张三在结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有张三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一直是张三的个人财产。 其次,要是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而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的。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所有权一般归登记方,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双方都有出资行为,且产权登记表明双方都拥有该房产的权益。 总之,判断婚前婚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结合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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