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产公证给媳妇但不过户是否有用?

我把房产公证给媳妇了,但是还没办理过户手续。我想知道这样做有没有用,万一之后有什么纠纷,这份公证能不能保障媳妇对房子的权益,还是说必须要过户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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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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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房产公证给媳妇但不过户,是有一定作用的,但也存在局限性。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房产公证。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当把房产公证给媳妇时,意味着通过公证的形式对房产的相关处置达成了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这份公证书可以证明双方对于房产处置的意思表示是真实、自愿且符合法律规定的。从合同效力上来说,公证后的约定在双方之间是有效的,双方都应当按照公证书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就是说,房产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是以登记(过户)为生效要件的。仅仅进行了公证而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房屋的所有权在法律上并没有真正转移给媳妇。 如果在公证后不过户期间,原产权人(也就是你)因为债务纠纷等原因,房屋被法院查封、拍卖,或者原产权人又将房屋擅自卖给了善意第三人并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媳妇虽然有公证书,但可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也不能直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只能依据公证书追究原产权人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所以,房产公证给媳妇但不过户,公证书在证明双方约定方面是有用的,但在保障房屋所有权转移上存在风险。为了切实保障媳妇对房屋的权益,建议及时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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