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租赁合同算租赁吗?

我租了个房子,当时没和房东签租赁合同,就是口头说了一下租金和租期。现在房东想提前让我搬走,我觉得很不合理。我想知道,没有签租赁合同,这还算租赁关系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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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也是有可能构成租赁关系的。租赁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一方将物品或房屋交付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支付租金的民事法律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也就是说,如果租赁期限在六个月以下,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口头约定的租赁也是有效的。而对于六个月以上的租赁,如果没有书面合同,那么这种租赁就会被认定为不定期租赁。 在不定期租赁中,双方当事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这意味着,虽然没有书面合同,但只要存在实际的租赁事实,比如你已经实际入住并支付了租金,就形成了租赁关系。不过由于是不定期租赁,房东虽然可以要求你搬走,但需要给你合理的准备时间。 如果你遇到这种情况,首先可以和房东协商,要求其按照合理期限通知你搬离。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支付租金的记录、聊天记录等,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租赁关系。若房东强行要求你立即搬走,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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