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公证过是否受法律保护?

我有一套安置房,已经做了公证。但我心里还是不踏实,担心就算公证了也不受法律保护。我想知道安置房在公证之后,到底能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呢?我该依据什么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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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公证的含义。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也就是说,公证主要是证明某件事或者某个文件是真实、合法的。 对于安置房而言,公证过是否受法律保护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安置房本身的产权是清晰的,并且其交易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经过公证后,这种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然而,如果安置房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没有合法的产权手续,或者是违反了相关的政策规定等,即便进行了公证,也不能使其变得合法。因为公证只能证明相关事项在形式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不能改变事物本身的法律性质。比如,一些安置房可能是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按照现行法律规定,这类房屋的转让是受到严格限制的。如果进行了不符合规定的交易并公证,这种公证并不能使交易行为完全合法有效。 所以,安置房公证过是否受法律保护,关键还是要看安置房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公证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仅仅因为做了公证就认为一定能得到法律的完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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