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是否需要公证?
我打算买套安置房,身边有人说要去公证才保险,也有人说没必要。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就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讲,购买安置房到底要不要公证呀?公证和不公证有啥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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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置房并非一定需要公证。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公证的概念。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在购买安置房这件事上,公证起到的是一种证明作用。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里并没有强制要求购买安置房的合同必须经过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只要买卖双方签订的安置房买卖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比如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这个合同就是有效的,不公证也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不过,公证也有它的好处。公证可以对合同的签订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条款合法合规。而且,经过公证的合同在证据效力上相对较高,如果日后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经过公证的合同可以作为更有力的证据使用。此外,有些地方的政策可能会要求对安置房买卖进行公证,所以在购买安置房之前,建议你先了解一下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总之,公证不是购买安置房的必经程序,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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