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安置房的公证书有效吗
最近在考虑买一套安置房,卖家说可以去做公证。我不太懂这方面,就想问问买安置房的公证书有没有效啊?主要是担心做了公证也不能保障我的权益,想了解下这公证书到底能起到什么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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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安置房依法出具的公证书是有效的,但需要明确其效力范围。 首先,来解释一下公证这个概念。公证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以及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购买安置房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这个合同本身就是有效的,而公证会增强其公信力。 公证书在购买安置房交易中有一定作用。一方面,它具有证据效力。日后要是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公证书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提交给法院等相关部门,便于查明事实。另一方面,能增强交易的可信度,让买卖双方心里更踏实。 然而,公证书也有局限性。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安置房的买卖是以办理权属转移登记为标准的。这意味着即便有公证书,如果安置房本身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比如未满足规定的年限、没有补缴土地出让金等,就无法办理合法的产权过户手续,购买者的权益就难以得到全面保障。另外,如果安置房的建设或出售本身存在违法情况,像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等,公证也不能让违法交易变成合法的。所以,不能仅仅依赖公证书,还需要全面审查安置房的合法性、产权等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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