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违约金是否合法?
我打算从现在的公司离职,但公司说我离职要交违约金。我不太明白,难道员工离职还要给公司钱吗?我想知道在法律上,离职违约金到底合不合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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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违约金是否合法,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是违约金。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劳动关系中,离职违约金就是员工违反与公司的约定离职时需要支付给公司的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比如说,公司花了1万元给你进行专业培训,约定服务期为2年,你工作1年后离职,那么公司可以要求你支付不超过5000元的违约金。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也就是说,如果公司和你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并且在你离职后给了你经济补偿,而你违反了这个约定,那么公司有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 但是,如果不存在上述这两种情况,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这种约定是无效的。比如,公司仅仅因为你离职就要求你支付违约金,而没有提供培训或者约定竞业限制,那么你就不用支付这笔违约金。总之,判断离职违约金是否合法,关键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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