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过社保辞职后还算应届生吗?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工作过,公司给我交了社保,现在我已经辞职了。我想报考一些要求应届生身份的岗位,不知道交过社保辞职后还算不算应届生,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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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交过社保辞职后是否还算应届生,需要先明确应届生的概念。应届生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当年毕业的学生,另一种是在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对于当年毕业的学生而言,一般只要是在毕业的这一年,无论是否缴纳过社保,通常都被认定为应届生。比如2025年毕业的学生,在2025年里都属于应届生范畴。这是因为应届生身份首先是基于毕业时间来界定的。 而对于处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是否算应届生就要看具体的政策规定了。根据相关政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这里的“落实工作单位”一般认为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单位为其缴纳社保通常会被视为落实了工作单位。所以,如果在择业期内交过社保,可能就不符合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的条件了。 例如,某地规定择业期为两年,一位2023年毕业的学生,在2023 - 2025年这两年择业期内,如果缴纳过社保,在一些需要严格审核应届生身份的场合,可能就不被认定为应届生。不过,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对于应届生身份的认定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在报考岗位或者参与相关活动时,要以具体的招考公告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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