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是否就算医疗期?
我向公司请了病假,不知道这请病假的这段时间是不是就算医疗期了。我不太清楚病假和医疗期之间的关系,也不确定请了病假是不是必然就属于医疗期,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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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分别了解一下病假和医疗期的概念。病假指的是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因为身体原因向单位申请休息治病的时间。而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说,在这个期限内,单位不能随意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请病假并不一定就算医疗期。病假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只要员工身体不舒服,按照单位的请假流程申请休息,都可以叫做请病假。而医疗期是有法律规定的时长的,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例如,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所以,只有当员工请病假的时间在法律规定的医疗期时长范围内,这部分病假时间才属于医疗期。如果员工请病假的时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医疗期时长,超出的部分就不属于医疗期了。在医疗期内,员工享受相应的待遇,比如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等。而超过医疗期,如果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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