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需要缴纳社保吗?
我刚找到一份工作,现在处于试用期。公司说试用期先不给我交社保,等过了试用期再交。我有点担心这样是否合法,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内单位到底需不需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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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需要缴纳社保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社保的概念,社保就是社会保险,它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这里的用工之日,并没有将试用期排除在外,也就是说,一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不管是不是处于试用期,都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也从侧面说明了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为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同时,劳动者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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