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不出工伤伤残有赔偿吗
在工作的时候不小心受伤了,去做工伤伤残鉴定,结果没评上伤残等级。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得到赔偿呀?想了解具体会有哪些赔偿项目,是由谁来赔偿这些费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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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遭受工伤后,即使经鉴定未达到伤残等级的界定标准,也是有赔偿的。 首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该条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 其次,工伤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必要开支,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这三项规定标准的,均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相应的报销。这使得工伤职工的治疗费用有了保障。 再者,因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全额支付。 另外,还有一些可能存在的其他补偿。例如,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由所在单位负责。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个期间内,职工虽然不能正常工作,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规定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确保工伤职工的治疗项目合理且符合保险支付要求。 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明确了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的药品范围。 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服务项目、质量等方面做出规定,以保障住院服务合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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