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算工伤吗?
我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了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和对方负同等责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认定为工伤,想了解下在法律上,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同等责任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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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负同等责任的情况,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关键。在交通事故中,责任划分通常有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当职工承担同等责任时,就意味着不是职工承担主要责任,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职工负同等责任,那么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应当被认定为工伤的。 不过,要完成工伤认定,还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要提交相关的材料,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以便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能够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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