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发漏发算不算是欺诈消费者?
我在网上买了一批商品,结果商家给我少发漏发了一部分。我找商家理论,商家却不承认是故意的。我就想知道,这种少发漏发的情况,在法律上算不算是欺诈消费者呢?我能不能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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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少发漏发是否算欺诈消费者,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欺诈消费者。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商家故意用欺骗的方法让消费者做出错误的消费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于少发漏发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欺诈消费者。如果商家是因为疏忽、失误等非故意的原因导致少发漏发商品,那么一般不构成欺诈。这种情况下,商家通常需要承担补发商品、退还差价等违约责任。比如商家订单量巨大,发货人员在忙碌中出现了差错,少发了几件商品,在发现后积极补发,这就不属于欺诈行为。 然而,如果商家是故意少发漏发商品,以此来获取不正当利益,那就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例如,商家明知商品数量不足,却故意不告知消费者,或者以各种理由拖延补发,这种行为就是故意欺骗消费者。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赔偿。 所以,当遇到少发漏发商品的情况时,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沟通,了解少发漏发的原因。如果商家态度积极,愿意及时解决问题,那么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商家故意推诿、隐瞒,消费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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