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少发赠品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
我在某商家买东西,商家承诺有赠品,结果收到货发现赠品少发了。我不太确定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商家欺骗我消费者呢?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这到底是不是欺骗行为啊?
展开


在判断商家少发赠品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这个问题时,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欺骗消费者。欺骗消费者通常指的是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商家故意用不实的信息或者手段,让消费者做出原本不会做的消费决定。 从法律依据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这里虽然没有直接提及赠品,但赠品本质上也是商家提供的商品一部分。如果商家在宣传时明确承诺了赠品的数量等信息,却少发了赠品,那么这在一定程度上可能构成违约。 然而,判断是否属于欺骗行为,还要看商家少发赠品的主观意图。如果商家是因为疏忽、失误等非故意的原因少发了赠品,一般不能直接认定为欺骗消费者。但如果商家是故意少发赠品,并且在消费者询问时还隐瞒事实或者进行虚假解释,那么就很有可能被认定为欺骗消费者。 在实际处理中,如果遇到商家少发赠品的情况,消费者可以先与商家进行沟通,要求商家补足赠品。如果商家拒绝或者处理态度不好,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要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判断商家少发赠品是否属于欺骗消费者,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