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就无效吗?
我最近打算把自己的一处房产抵押给朋友来借款,写好了抵押合同,但还没去办理抵押登记。我有点担心,这样没办登记的抵押合同会不会是无效的啊?就想了解下在这种情况下,抵押合同的效力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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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并不一定无效。 首先,咱们得明白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是有区别的。合同效力简单说就是这个合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有没有法律约束力;物权效力呢,就比如这里的抵押权,它得通过一定的程序才会产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四百条也提到,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只要抵押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便没办理抵押登记,合同也是有效的。 举个例子,甲和乙签了一份房屋抵押合同,用来担保甲向乙的借款,但一直没去办理抵押登记。这份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有效条件,在甲和乙之间就是有效的,双方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不过要注意,虽然抵押合同有效,但没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一般没设立。像以不动产抵押的,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规定,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不还钱,债权人没办法就抵押物优先受偿。 相关概念: 合同效力:指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约束力,主要看合同是否符合法定有效条件。 物权效力:这里指抵押权等物权的设立、变更等产生的法律效力,不同物权生效条件不同,比如抵押权有的需要登记才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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