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兵下岗买断是否合法?


退伍兵下岗买断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下岗买断”这种说法,它通常指的是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并按照一定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从此企业和职工不再有劳动关系。对于退伍兵而言,国家有一系列保障他们权益的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现役军人牺牲、病故,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这体现了国家对军人及其权益的保障精神,在涉及退伍兵安置和后续工作权益方面也应当遵循这种保障原则。 同时,《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也有相关规定。该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一定条件,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第三十六条规定,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如果企业在没有正当理由,且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情况下,对退伍兵采取“下岗买断”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那很可能是不合法的。比如,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给予合理的安置或者补偿,随意以“下岗买断”来处理退伍兵的工作问题。然而,如果企业遇到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困难情况,如因不可抗力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等,并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裁员,同时给予退伍兵合理的补偿和安置,那么这种“下岗买断”在法律上可能是被允许的。 当退伍兵遇到下岗买断的情况时,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先与企业进行协商沟通,要求企业说明理由并出示相关依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反映情况,寻求帮助和支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有职责维护退伍兵的合法权益,他们可以对企业的行为进行调查和监督。此外,退伍兵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