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国企经营困难时可以让员工下岗吗?

我在一家国企上班,最近公司经营状况很差,传出要让部分员工下岗的消息。我很担心自己会受影响,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看,国企在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是不是就可以随意让员工下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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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国企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让员工下岗。这里涉及到“经济性裁员”这一法律概念。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经营不善等经济原因,一次性辞退部分劳动者的情形。国企经营困难如果要让员工下岗,通常会按照经济性裁员的程序来操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国企经营困难达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这种程度,是符合经济性裁员条件的。但是,国企必须要遵循严格的程序。首先,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这是为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让员工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裁员的必要性。然后,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企业需要认真对待这些意见,合理的要予以采纳。最后,裁减人员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不能被裁减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等人员,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国企经营困难时不是不可以让员工下岗,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并且要保障特定员工的合法权益。如果国企违反法律规定随意让员工下岗,员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申请劳动仲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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