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效益不好辞退员工算合法吗?
公司最近效益不好,准备辞退一批员工,很多员工都很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辞退员工到底合不合法?具体要满足哪些条件才是合法辞退?如果不合法,员工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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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效益不好辞退员工,在满足一定条件和遵循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是合法的,否则就是违法辞退。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法律上对于用人单位因效益不好辞退员工,也就是经济性裁员,是有严格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若企业裁员人数超过其职工总人数的10%,便须提前30天面向工会或全体职工阐述原因并听取各方意见,同时还应当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裁员计划。具体情形包括:企业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整;生产经营过程中遭遇严重困难;企业进行产业转型、重大技术创新或经营模式调整,经过变更劳动合同后,仍然需要裁减人员;由于劳动合同签订时所依赖的客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其次,如果公司的辞退行为符合上述法定条件和程序,那么属于合法辞退,但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对于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按照半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最后,如果公司效益不好辞退员工时,不满足法定条件或者未遵循法定程序,例如未提前说明情况、未听取意见、未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等,就属于违法辞退。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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