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遗嘱房产买卖是否需要多子女全部同意?

家里老人立了遗嘱把房产给我,但还有其他兄弟姐妹。我想把这房子卖了,不知道需不需要所有兄弟姐妹都同意才行,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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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嘱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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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当涉及遗嘱房产买卖时,情况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如果遗嘱是合法有效的,明确了该房产由某一个或几个子女继承,那么从法律上来说,被指定继承房产的子女在办理完房产过户手续后,就成为了房产的合法所有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也就是说,取得房产所有权的子女有权对该房产进行买卖等处分行为,并不需要其他未获得该房产继承权的子女同意。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要实现遗嘱房产的买卖,第一步需要先办理房产的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时,通常需要其他子女配合进行公证等相关程序,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其他子女对该遗嘱的认可。如果其他子女不配合,可能会引发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获得遗嘱指定继承的子女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遗嘱的效力,待法院判决生效后,凭借判决书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所以,从法律赋予所有权人的权利角度,遗嘱房产买卖不需要多子女全部同意,但在办理过户等手续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其他子女的配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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