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见证人是必须的吗?
最近在考虑买套二手房,准备签合同了。我不太清楚在签二手房买卖合同时,需不需要有见证人在场呢?想知道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说,见证人是不是必须得有,要是没有会有什么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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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合同见证人不是必须的。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合同生效的条件。一份合同要想生效,得满足一些基本要求。简单来讲,就是签订合同的人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他们得能明白自己在做什么,能够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比如,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状态有问题、不能正确辨认自己行为的人,一般就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来签合同。 其次,合同里表达的意思得是真实的,也就是双方是真心实意要达成这个交易,没有被欺骗、胁迫等情况。 最后,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背大家普遍认可的道德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所以,只要二手房买卖合同满足这些条件,即便没有见证人,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候为了保险起见,可能会找见证人。见证人起到的主要作用是在将来万一出现纠纷的时候,能够证明合同签订的过程等情况。比如双方对合同签订时的某些情况有争议,见证人可以出来说明当时的实际状况。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见证人合同就无效。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不同类型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法律上有不同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某些民事活动可能会受到限制或者需要法定代理人参与。 公序良俗: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指的是社会的一般秩序,善良风俗指的是社会公认的良好道德风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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