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期间摔倒骨折算工伤吗,该怎么要求赔偿?

我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摔倒骨折了,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工伤。要是算的话,我又该通过什么途径去要求赔偿呢?心里一点底都没有,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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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分析上班期间摔倒骨折是否算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如果在上班期间,是因为工作原因摔倒骨折,比如在工作岗位上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不小心摔倒,这种情况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还有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视同工伤。虽然摔倒骨折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形,但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就可认定。 另外,第十六条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摔倒骨折是因为这些原因导致的,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若认定为工伤,接下来谈谈怎么要求赔偿。第一步要进行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步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最后就是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例如,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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