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是应该告老板还是告法人?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和公司产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我有点搞不清楚,在劳动仲裁里,我是应该告老板,还是告公司法人呢?我不太懂这两者在法律上的区别,也不知道告谁对我更有利,希望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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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仲裁中,告老板还是告法人这个问题,需要先明确老板和法人的概念。一般来说,“老板”可能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而“法人”准确地说是法定代表人,指的是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但在劳动仲裁里,我们更关注的是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也就是说,劳动仲裁告的是用人单位,而不是老板个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个人。因为劳动者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才是劳动权利和义务的承担者。 例如,当劳动者遇到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保等劳动纠纷时,虽然实际操作中可能是老板做决策,法定代表人签字,但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如果是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中也是以相应规定确定主体。所以,在劳动仲裁中,通常是将用人单位列为被申请人,而不是老板或者法定代表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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