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吗?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我听说打官司有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知道劳动仲裁是不是也这样。我担心自己不懂举证规则,会影响仲裁结果,所以想问问在劳动仲裁里,是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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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一般情况下是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这一原则通俗来讲,就是哪一方提出了某项主张,就需要由这一方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所说的是真实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例如,劳动者主张公司拖欠工资,那么劳动者就需要提供诸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考勤记录等能够证明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行为的证据。 不过,在劳动仲裁中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这是因为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通常处于管理和优势地位,很多证据由其掌握,比如员工的人事档案、考勤记录、工资发放明细等。比如,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而考勤记录由用人单位保存,此时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提供该考勤记录来证明劳动者是否存在加班以及加班时长等情况。若用人单位拒绝提供,那么仲裁机构可能会采信劳动者关于加班的主张。 所以,虽然劳动仲裁基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但在涉及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时,举证责任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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