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被劝退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在公司上班,最近领导找我谈话,想劝退我。我觉得不合理,打算走劳动仲裁。但我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拿到多少赔偿。我工作了有一段时间,也签了劳动合同,想了解下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和大概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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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仲裁中,被单位劝退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法定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赔偿金则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上述经济补偿标准支付补偿。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没有法定理由就劝退劳动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例如,你在单位工作了3年,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合法解除的情况下,经济补偿就是3×5000 = 15000元;若单位是违法解除,那么赔偿金就是15000×2 = 30000元。 所以,你能获得多少赔偿,关键在于单位劝退你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你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等因素。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计算自己应得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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