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中被单位劝退的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劳动者遭遇被单位劝退这种情况时,首先要明确,单位劝退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那就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不同的选择来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劳动者希望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若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到期,仲裁或法院会撤销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决定,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还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到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要是劳动者不打算继续在该单位工作了,那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按照规定,用人单位应按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这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不成,还有其他法律途径可以选择。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处理;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等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