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工伤鉴定后能获得多少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已经做完劳动工伤鉴定了,但是不知道能拿到多少赔偿。想了解下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有没有相关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希望懂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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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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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伤鉴定后能获得多少赔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来了解几个关键概念。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赔偿的重要依据,它会将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赔偿项目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医疗费用,这是指职工因工伤治疗所花费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造成了伤残,还会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比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对于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要是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劳动工伤鉴定后的赔偿金额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计算得出的,需要结合具体的伤残等级、工资水平、当地政策等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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