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后是如何进行赔偿的?


工伤鉴定后的赔偿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的。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 - 不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津贴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津贴 。 要是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 - 不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治疗工伤所需的全部费用。 -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要支付所有工伤赔偿项目。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赔偿项目一般包含: - 医疗费: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的医疗项目和药品目录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缴纳则由单位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一定标准予以补助。 - 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经确认可延长,但最长也不得超过12个月。 - 若因工伤导致残疾,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根据伤残等级不同数额有差异。劳动能力鉴定后,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者在整个工伤赔偿过程中,要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证明、工资单等证据,以便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要是双方在赔偿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