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法实施条例细则是什么?


劳动监察法实施条例细则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劳动监察相关法律,确保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得到有效实施,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概念上来说,劳动监察是指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劳动监察法实施条例细则则是对劳动监察工作具体操作流程、标准等方面的细化规定。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履行多项职责。比如,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细则中对于劳动监察的管辖也有明确规定。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由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查处理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案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劳动保障监察的管辖制定具体办法。 在实施劳动监察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权采取一系列措施。可以进入用人单位的劳动场所进行检查;就调查、检查事项询问有关人员;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与调查、检查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以发出调查询问书;采取记录、录音、录像、照像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进行审计;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采取的其他调查、检查措施。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