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长病假有哪些规定?
我最近身体不好,可能要请很长时间的病假。想了解下劳动法里对于长病假是怎么规定的,比如病假期限、工资待遇这些方面,我怕请假期间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所以想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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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对长病假作出了一系列规定,以保障劳动者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 首先,关于病假期限,也就是医疗期。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其次,关于病假工资。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最后,如果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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