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工资拖欠有哪些规定?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已经两个月没发工资了,老板总是找借口拖着。我想知道劳动法对于工资拖欠这块是怎么规定的,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想了解具体的法律条文和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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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劳动法对于工资拖欠有着明确的规定,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能够按时、足额地获得自己的劳动报酬。下面为您详细解释相关规定以及您可以采取的措施。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按月支付”,意味着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必须在固定的日期支付给劳动者。“无故拖欠”指的是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如果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或者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这种情况不属于无故拖欠。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如果您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您提供的线索进行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您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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