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税有哪些最新规定?


房屋买卖税涉及多种税种,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最新规定。 首先是契税。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不过,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例如,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其次是增值税。根据相关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而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还有个人所得税。若转让住房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即应纳税额=(转让收入-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若不能提供房屋原值凭证的,一般由当地税务机关按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通常为1% - 3%。不过,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另外,印花税方面,根据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