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拒交物业费有哪些法律依据?
我是小区业主,最近对物业费缴纳有疑问。感觉物业提供的服务和收费不匹配,比如小区卫生清理不及时,安保措施也不到位。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合法地拒交物业费,具体有哪些法律依据能支持我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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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物业费是小区业主向物业服务公司缴纳的费用,用于保障小区的各项服务正常运转。但当物业服务不达标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时,业主可能会考虑拒交物业费。那么,业主拒交物业费有哪些法律依据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物业服务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例如没有及时清理小区垃圾、没有对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等,业主可以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没有履行这些义务,导致业主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业主也可以拒交物业费。 此外,如果物业服务公司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扩大收费范围,业主也有权拒交超出部分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相关物业管理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公司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扩大收费范围。 不过,业主在拒交物业费时需要注意,应当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书面通知等,以证明物业服务公司存在违约行为。同时,业主也可以通过与物业服务公司协商、向业主委员会反映、向相关部门投诉等方式来解决问题,而不是一味地拒交物业费。否则,可能会面临物业服务公司的催缴甚至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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