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没休怎么补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今年一直忙工作,年休假都没休。现在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怎么给我补偿呢?希望能弄清楚具体的补偿 方式和标准。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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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年休假的概念。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带薪休息假期。它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益,让大家能在工作之余有时间放松和调整。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另外,《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也就是说,除了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单位还需要额外支付200%的工资作为补偿。
例如,小张月工资为6525元,他日工资收入就是6525÷21.75 = 300元。如果小张有5天年休假没休,且单位经他同意不安排休假,那么单位除了正常支付小张这5天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300×200%×5 = 3000元的补偿。
如果遇到单位不按照规 定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单位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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