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抵债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之前借给朋友一笔钱,现在他没办法还钱,说要用他的一辆车来抵债。我不太了解以物抵债这方面的事,不知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也担心会有什么风险,想问问以物抵债都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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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物抵债指的是在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时,债务人用实物来抵偿所欠债务的行为。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以物抵债的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以物抵债本质上就是一种合同变更行为,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就以物抵债达成一致意见时,只要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以物抵债协议就是有效的。 其次,对于以物抵债协议的履行,如果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质押财产优先受偿。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直接认定该物归债权人所有,而要按照法定程序来处理。 如果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自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债权人有权请求其履行。但是,如果以物抵债协议存在可撤销的情形,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另外,在以物抵债过程中,涉及到不动产的,应当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动产应当完成交付。否则,可能会影响物权的转移。例如以房屋抵债,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房屋的所有权才真正转移给债权人。 总之,以物抵债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债权人和债务人在进行以物抵债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操作,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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