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业费收取有哪些法律规定?
我家小区的物业最近提高了物业费,也没说清楚原因。我想知道物业费收取到底有什么法律规定,物业能不能随意提高费用,业主又有哪些权益,希望了解一下这方面的详细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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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取涉及到众多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只要签订了合法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 在物业费的定价方面,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有定价权限的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等因素,制定相应的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并定期公布。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则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和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从业主的角度来看,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业主不能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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