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我家这边房子要拆迁了,说是会找第三方评估机构来评估房屋价值。我不太了解这方面,想知道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怎么选定的,他们评估的结果有法律效力吗?评估过程中我们有什么权利和义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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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第三方评估机构是指在房屋拆迁过程中,独立于拆迁人和被拆迁人之外,具有专业资质,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搬迁费用等进行评估的机构。 在我国,关于拆迁第三方评估机构有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这就明确了评估机构的资质要求,必须是有相应资质的,才能进行合法有效的评估。 在评估机构的选定方面,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这保障了被拆迁人的选择权,避免拆迁方单方面指定评估机构可能带来的不公正。 对于评估结果,被征收人如果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赋予了被拆迁人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和救济的权利。 同时,评估机构也有相应的义务。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如果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拆迁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房屋拆迁中起着重要作用,其选定、评估过程和结果都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以保障拆迁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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